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切實解決好“兩不愁三保障”突出問題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,深入抓好2018年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,云南省民政廳印發(fā)《云南省民政廳關于開展“脫貧攻堅精準救助百日行動”的通知》(云民社救〔2019〕22號),決定于6月20日至9月30日,在全省開展“脫貧攻堅精準救助百日行動”。
“百日行動”聚焦“兩不愁三保障”目標任務,全面檢查農村低保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、臨時救助政策落實情況,通過主動排查、主動發(fā)現(xiàn)、主動救助,把符合農村低保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、臨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救助范圍,做到應保盡保、應養(yǎng)盡養(yǎng)、應救盡救,嚴防“漏保”“人情保”“關系保”。
通過“百日行動”,一是鞏固全省農村低保精準施保工作成效,實現(xiàn)全省所有農村低保對象戶戶清、戶戶準,同步排查近一年來曾提交申請但未審批通過的家庭、動態(tài)管理中清退出的低保家庭、建檔立卡貧困戶中尚未納入低保的重病、重殘人員,集中辦理農村低保審核審批,確保所有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保障范圍;二是對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進行精準評估,主動與殘聯(lián)、衛(wèi)計部門配合對特困人員中無證的事實殘疾人全面開展殘疾評定,對在云南省城鄉(xiāng)社會救助信息系統(tǒng)中特困人員殘疾信息與殘聯(lián)信息不符的進行逐個排查,符合條件的繼續(xù)享受特困人員待遇,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清退;三是完善縣(市、區(qū))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、村(居)三級主動發(fā)現(xiàn)救助管理機制,廣泛動員組織基層社會救助經辦人員、村(居)民委員會、駐村工作隊、社會組織等工作力量對轄區(qū)內救助對象、困難家庭開展排查,進一步簡化優(yōu)化臨時救助審核審批程序,切實把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家庭(個人)全部納入救助范圍,及時給予救助;四是全面加快政府購買服務工作,尚未完成任務的縣(市、區(qū))須采取得力有效措施,確保在7月底前完成相關手續(xù),聘用人員全部培訓上崗、工資發(fā)放到位。
目前,“百日行動”已在全省范圍內深入開展,省民政廳將通過蹲點調研、實地訪談、入戶調查、查看臺賬、聽取匯報、研究對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成效;對工作主動性不夠、進展緩慢的地區(qū),采取下發(fā)督辦通知等形式督促開展工作。(根據云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)